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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投诉须知

时间:2008-4-15 15:47:22 |   浏览:
 
  

3.15投诉

3.15简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简称投诉服务台)是直接面向社会,受理消费者投诉的行政执法机构。其职责范围为:依法受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诉;依法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益纠纷;依法受理群众对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假冒商标等经营违法违章行为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和举 报;依法查处经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章行为。把打击经济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与为群众办实事有机地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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